團旗、團徽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象征和標志,規范使用共青團的標志是對各級團組織的基本要求。2021年,團中央聯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團旗、團徽國家標準。自2021年10月以來,團中央基層建設部先后4次針對省、市、縣團的領導機關使用團旗、團徽情況進行專項抽查,對存在問題的團組織提出了整改要求。截至2022年8月,仍有以下13個地方團委經去年底提醒以來未對其網絡平臺不規范使用團徽問題進行整改,現予以通報批評。
共青團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委(微博:共青團鐵東區委)
共青團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委(微博:寬城團區委)
共青團吉林省白山市臨江市委(微博:臨江團委V 微信公眾號:臨江共青團)
共青團黑龍江省雞西市雞東縣委(微博:雞西雞東縣共青團)
共青團福建省龍巖市長汀縣委(微博:長汀團縣委)
共青團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委(微博:湖南衡陽珠暉區團委)
共青團廣東省茂名市委(網站:茂名共青團)
共青團陜西省安康市委(微博:青春_安康 微信公眾號:青春安康)
共青團甘肅省蘭州市委(微信公眾號:蘭州共青團)
共青團甘肅省酒泉市委(微博:共青團酒泉市委員會)
共青團甘肅省慶陽市委(微博:慶陽共青團qygqt)
共青團青海省海東市委(微博:青海海東共青團)
共青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委(微博:青春伊寧市)
各級團組織要共同維護共青團標識的規范性、統一性、嚴肅性。團的領導機關應當帶頭學習宣傳貫徹和執行團旗、團徽國家標準,提高認識、舉一反三,認真組織排查和日常監督,督促指導下級團組織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把從嚴治團的要求落在具體事情和日常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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